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贵州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对贵州仁祥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评定失信等级,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失信等级评定
“一般”失信企业:贵州仁祥医药有限公司。
“严重”失信企业:黔东南州东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贵州金桥药业有限公司。
失信行为:根据(2023)黔0521刑初40号、(2023)黔2630刑初15号、(2023)黔2325刑初1号法院刑事判决书案源信息,相关失信企业向医院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详见附件)
二、评级依据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第1.1条、3.1条:根据法院判决或相关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认定的案件事实,近三年在本省范围内,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过给予回扣等医药商业贿赂行为,同一案件中累计行贿数额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失信等级评定为“一般”;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
三、处置措施
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相关规定,对失信等级评定为“一般”的1家企业给予书面提醒告诫;对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的2家企业限制该企业涉案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投标及配送资格,限制期至202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