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
集中采购有关事宜通知(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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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产商、投标企业:
现将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投标产品层次审核结果(第二批)。
(一)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投标产品层次审核工作已完成,现将投标产品层次审核结果(第二批)(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二)投标产品层次第一批及第二批审核结果公示后,各投标企业如有异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产品层次申诉材料,经核查确实有误的逐步在招标管理系统予以更正,请各投标企业近期登录招标管理系统关注投标产品层次更正情况。
二、投标产品报价单位审核结果的公示
各投标企业登录招标管理系统查询投标产品报价单位审核结果。数据管理系统或招标管理系统中所显示的“计量单位”字段即为报价单位。
三、最高限价的制定与公示(第一批)
(一)最高限价的制定:
(1)《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项目》、《专机专用检验试剂和耗材集中采购项目》根据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2008年度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及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中标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制定投标产品的最高限价;
(2)《采供血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项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采供血机构2007年检验试剂和医用耗材集中限价竞价采购中标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制定投标产品的最高限价;
(3)没有最高限价的产品由专家制定建议价,但不能作为直接中标的最高限价;
(4)自行采购目录的产品不制定最高限价。
(二)最高限价的公示(第一批):
各投标企业登录招标管理系统查询投标产品的最高限价。
(三)最高限价的查询方法:登录招标管理系统——进入投标产品所属项目——数据报价——最高限价,在“基准价”处可查询投标产品的最高限价。
(四)投标产品基准价处显示的价格为最高限价;如投标产品基准价处显示的最高限价为空白的,属于没有最高限价的产品由专家制定建议价或自行采购目录的产品不制定最高限价的情况。
四、关于投标产品层次(第二批)审核结果、报价单位审核结果及最高限价结果的公示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公示时间:2012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
(二)注意事项:
(1)在公示期间,如生产商或投标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须由生产商或投标企业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鲜章)将申诉材料及相应的证明文件(申诉材料须注明申诉产品的组套编号、组套产品名称)递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二楼前台,逾期不再受理。
(2)已经投标的品种,不管最终审核是否通过均先公示,各投标企业随时关注系统的审核状况,如果产品最终审核为拒绝状态,即使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都不需要递交层次审核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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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投标产品层次审核结果(第二批)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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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