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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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
集中采购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医疗机构:
为做好全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范围及对象
(一)采集范围:各省辖市最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实际采购价格。
(二)采集对象: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各省辖市所有市级综合医院、县(市)人民医院;部分省直医疗机构(名单附后)。
二、数据采集步骤
(一)采集表下载和数据填写。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登陆河南省医用耗材监管平台(www.hnyycg.com.cn),依次点击 “信息查看”、“消息列表”,下载“2012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数据采集表”。依据本市最新医用耗材中标结果,认真核对,填写采集表所列产品的中标价格。采集表所列内容不可删除、修改。
医疗机构登陆河南省医用耗材交易平台(www.hnyycg.com),依次点击 “信息查看”、“消息列表”,下载“2012年度河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数据采集表”。依据本单位医用耗材实际购进价格,认真核对,填写采集表所列产品的实际采购价格。采集表所列内容不可删除、修改。
(二)数据报送。数据报送采用电子版邮箱报送和纸质版密封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电子版接收邮箱(hnhccg2012@126.com)由省政府纠风办、省检察院和驻厅监察室共同设定密码管理,确保报送数据的安全。
1、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和医疗机构将填写完毕的采集表电子版发送至接收邮箱,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报省辖市卫生局监察室,市卫生局按规定要求收集后,一并报驻厅监察室;省直医疗机构将采集表电子版发至接收邮箱、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报驻厅监察室。
2、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将本地区最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电子版发送至接收邮箱,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报驻厅监察室。
三、其他要求
(一)数据采集是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采购价格的有效降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全面、准确,保质保量、按时上报。同时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防止数据泄密。
(二)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核对采集表,准确填写中标价格和实际采购价格,不填、错填、漏填,一经查实,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数据报送截止时间:
联 系 人:郑进?? 郑来双
联系电话: 0371-65960617? 65897933
附件:省直有关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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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监察厅驻卫生厅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