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搬迁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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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搬迁通知
各相关单位:?
? ? ? ? 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已全部搬迁至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昆民路办公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昆明路西一巷127号),联系电话:0991-3810354,0991-3810644,0991-3810743,0991-3810742。望相互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8日
游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4年首批阳光挂网药品、医用耗材动态调整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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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这次申报产品价格拒绝了,如果不申诉的话后面还有机会申报吗
新疆进行澄清上传的证明文件有要求吗
新疆兵团申诉情况说明要求:
新疆兵团申诉情况说明要求:
新疆兵团有些产品公示了有些没有?
新疆兵团公示的产品名称不对也是需要去进行申诉吗
新疆自治区在附件内的产品名称有的不对,有的是对的,需要怎么办呢,有些审核通过了 有些审核不通过,审核通过的产品名称不对可以填写表格反馈吗 审核不通过的产品名称不对是去系统进行申诉澄清吗
新疆兵团第五批第一次公示有异议的产品申诉材料上传要求
新疆兵团第五批公示有异议的产品申诉材料可以上传几次
新疆兵团公示的产品名称都不对 全写的是分类
新疆兵团本次拒绝报价的产品,可否通过申诉同意查询到的价格进行本次挂网?
新疆兵团第五批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公示时间
新疆兵团第五批还有部分产品没有公示的如何处理
新疆自治区第五批公示数据 备注里面标识 北部联盟 南部联盟
新疆南部执行建立备案采购制度
新疆南部执行购销协议以及货款结算
新疆南部执行生产、经营(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