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值耗材(第三批)配送企业补充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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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第三批)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补充报名通知
各相关配送企业: ?????? 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参加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第三批眼科类)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的企业,或是虽在前期配送企业报名活动中已递交投标资料,但并未通过审核的配送企业,经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给予上述两类企业补充报名和补充资料的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报名未通过审核的配送企业补充资料的相关说明 对于前期报名活动中已递交投标文件但未通过审核的配送企业可登录“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www.lnhccg.com.cn),点击页面左侧的“数据平台”,用注册报名后系统发放的用户名和自行设置的密码登录,在“招标投标管理”的下拉菜单中点击“企业信息查询”,查看审核未通过原因,并根据未通过审核原因及时将合格的材料进行补充递交。 二、前期未报名配送企业补充报名相关说明 (一)补充报名条件 1.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品种(第三批)。 2.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配送保障能力。 3.参加本次集中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不良记录。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补充报名方式 补充报名的配送企业需登录“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www.lnhccg.com.cn)自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至2014年1月22日16时30分。请补充报名的配送企业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后,点击“注册”按钮,系统会提示注册成功并自动发放一个用户名,企业可自行设置登录密码,为保证数据安全,请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密码,避免泄露。具体操作方式详见《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招标平台配送企业操作手册》(附件1)。 (三)补充报名的配送企业网上填报信息和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1、补充报名配送企业网上填报信息 补充报名的配送企业需登录“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首页左侧的“招标平台”,用注册报名后系统发放的用户名和自行设置的密码登录,按照系统平台上的相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填报的信息应确保真实、准确。现提醒补充报名的配送企业,填报信息工作完成后,请务必点击“提交”按钮,否则操作将不能生效。(请注意:一旦提交,将不得修改)。网上填报信息的时间与注册报名时间相同。 2、补充报名的配送企业编制投标文件 补充报名的配送企业完成填报信息的工作后,按照《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补充报名配送企业报名须知》(附件2)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请相关配送企业注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对配送企业递交的文件和补充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予以公布。经审核合格的配送企业将进行与生产企业建立配送关系等操作,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相关配送企业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接收投标文件和补充资料的时间 接收投标文件和补充资料的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2015年1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时30分—4时30分。 ??接收资料的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6楼605室;? 联系电话:024-23447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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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