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包头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第二次补充产品阳光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包药采发〔2016〕22号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 ? 2016年9月9日,自治区正式启动了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第二次补充报名企业及产品正式挂网采购工作,为保障补充产品网上集中采购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启动内蒙古自治区医用耗材第二次补充产品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6〕16号),我市现开展医用耗材第二次补充产品阳光采购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 ? 一、提交资料
? ? 1、医用耗材第二次补充报名的生产企业如选择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附件1和附件2。
? ? 2、医用耗材第二次补充报名的生产企业如选择委托配送的,需选择在我市备案过的配送企业,由配送企业提交附件1。
? ? 二、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 ? 时间:每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 ? 地点: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服务管理中心(昆区乌兰道18号包头市卫计委副楼219室)。
? ? 联系电话:0472-2173023
? ? 联系人:贾荣
? ? 三、注意事项
? ? 1.医用耗材第二次补充企业和产品的资料须由企业安排人员现场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 ? 2.委托配送协议中采购项目一栏需正确填写2014年第一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项目或2015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项目,以便网上审核配送关系顺利进行;地区一栏统一填写包头市,不允许填写其他盟市或包头市的部分旗县区。
? ? 3. 医用耗材第二次补充产品,属于2014年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的,采购购销合同与廉洁购销合同签订按照《关于签订包头市医疗机构常用低价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购销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的通知》(包药采发〔2015〕10号)文件要求签订和备案,属于2015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的,采购购销合同与廉洁购销合同签订按照《关于包头市签订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廉洁购销合同和购销合同的通知》(包药采发〔2016〕5号)文件要求签订和备案。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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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产品委托配送协议点击下载此文件.
? ? ? ?2.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申请书点击下载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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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
网上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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