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扬州市拟推荐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通知
各相关配送经营企业:
根据《扬州市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推荐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坚持生产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的前提下,发挥政府信息引导功能,按照每个高值医用耗材类别不超过7家的要求推荐高值医用耗材经营企业,供生产企业确定配送关系时参考。
根据推荐工作程序,市卫生局已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管理专家按高值医用耗材类别,根据高值医用耗材经营企业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配送情况和经营企业2013年销售金额进行评分,依据经营企业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荐企业(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4年12月10日到12月12日17: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加盖鲜章)形式进行申投诉。
接待地址:扬州市药品集中采购中心。(扬州市维扬路268号市卫生局803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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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 州 市 卫 生 局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