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骨科(第一批)集中采购议价结果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级医疗单位、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经办机构、有关生产及配送企业:
??? 根据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延长我省骨科(第一批)集中采购周期的批复》(浙医耗材办发〔2016〕2号)文件要求,省药械采购中心开展了骨科集中采购(第一批)产品价格梳理及议价工作。现将议价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本次议价结果自2016年8月25开始执行。对已采购入库的产品,要及时做好清理登记,逾期不得继续使用。
??? 二、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中标结果,严禁目录外采购,严禁网下采购,严禁突击采购非中标产品。
???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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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骨科(第一批)集中采购议价中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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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