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 根据我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工作要求和日程安排,我们按照《实施方案》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对企业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审核,并要求企业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澄清。现将有关情况在“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系统”中进行同步,请投标企业登陆系统后,查看相关企业和产品信息。
本次查看内容仅限于本企业的信息。如需对相关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予以澄清或补交资料,必须将相关材料装入档案袋。企业或产品的澄清材料应分开装订,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企业或产品投标文件的封面页。企业需要递交资料的,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2014年11月10日前送达中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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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