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批)价格谈判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市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批)价格谈判工作,根据《2014年江苏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苏卫药政〔2014〕2号)、《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4〕3号)及《关于做好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4〕1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价格谈判目标
进一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建立高值医用耗材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集中采购新机制,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价格,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实现医用耗材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二、价格谈判组织
成立由泰州市卫生局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局医政处(药政处)、监察室(含药管办工作人员)组成,局医政处(药政处)牵头负责。建立泰州市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专家库。
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市物价局、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对价格谈判进行全程监督。
三、价格谈判原则
在泰州市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满足临床需要,性价比适宜的原则,在省网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操作系统中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在入围企业的产品中确定采购产品、数量及供应价格。谈判确定价格不得高于省入围价格和泰州市二级以上医院摸底价之中的最低价。原则上全市相同企业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
四、价格谈判方式
市卫生局牵头组织,搭建谈判平台。市卫生局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随机抽取医疗机构相关专家,组成价格谈判小组,在省监管平台上进行网上价格谈判。价格谈判小组按耗材类别分为电生理起博器类、非血管介入类、神经外科类、血管介入类、眼科类等5个小组,每个谈判小组7人,包括医院管理专家1人、耗材采购专家2人、各相关临床专家4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工作在安全、封闭、保密的场所里进行。
五、价格谈判规则
1.遴选入围企业价格谈判规则:分进口和国产两组,根据企业产品商品包上报拟供应价后的降幅、价格、得分情况,价格谈判小组投票选择,依据得票数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入围企业。如得票相同则同时入围(仅限最后一个入围名额)。入围价格谈判候选企业名额如下表:
同一目录同一组别省入围企业数 |
同一目录同一组别
拟入围企业数 |
进口 |
国产 |
进口 |
国产 |
1 |
1 |
1 |
1 |
2-3 |
2-3 |
2 |
2 |
4 |
4 |
3 |
3 |
≥5 |
≥5 |
≤4 |
≤4 |
2、根据入围候选结果,总数小于等于4个的企业全部进入价格谈判;总数大于4个的企业,按照省卫生计生委“每种产品中标企业原则上不超过4家,其中至少有一家国产企业”的要求,价格谈判小组投票选择4家。投票选择规则如下:按得票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价格谈判的4个企业(至少有一家国产企业)。如得票相同则价格低者入选;如得票、价格均相同则同时入选(仅限最后一个入选名额)。
3.确定成交方法:根据进入价格谈判具体产品第一轮谈判报价后,价格谈判小组成员对产品价格进行投票确认,得票超过半数以上的产品即为确定成交产品及价格。若票数低于半数,可进行第二轮报价或点对点谈判,再次投票确认。
4.如遇特殊情况由专家组讨论,经价格谈判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
六、价格谈判程序
医疗机构、入围企业和市高值耗材(第一批)价格谈判小组在规定时间内,持登录帐号及数字证书登录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在“成交确认”功能模块上进行网上价格谈判相关工作。简要流程如下:
1.上报采购计划。各医疗机构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公布的入围产品信息,并根据本单位3年来采购情况,按目录名称上报年度采购计划,供入围企业价格谈判时参考。
2.市级评审,遴选市级入围企业。所有入围企业根据医疗机构预计采购计划,进行网上报价,可报价格必须小于或等于省入围价格和泰州市二级以上医院摸底价之中的最低价。价格谈判小组遴选确定入围商品包(即产品生产企业)。
3.价格谈判,确认成交价格。各医疗机构上报具体企业具体产品的年度采购量,入围企业根据具体产品的采购量进行第一轮报价,价格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企业产品及价格,对第一轮报价未成交的商品包由企业进行第二轮报价,再次确认成交企业产品及价格,仍未确定的产品双方可进行网上点对点谈判,确认最终成交企业产品及价格。淘汰企业的计划量平均分配给已确认成交企业。
七、价格谈判序时进度和日程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10月24日 |
网上公布工作方案 |
10月27—29日 |
医疗机构网上申报年度采购计划 |
10月30日 |
汇总年度采购量 |
11月3日 |
公布采购计划 |
11月4日09:00—17:00 |
企业网上报价 |
11月5日 |
遴选入围企业 |
11月6日 |
公示入围企业 |
11月10日 |
公布入围企业 |
11月11日 |
各医疗机构上报具体企业具体产品的年度采购量 |
11月12日09:00—17:00 |
入围企业第一轮报价 |
11月13日 |
第一轮评审确认成交产品及价格,未确认产品反馈企业重新报价 |
11月14日09:00—16:00 |
未确认的产品由企业第二轮报价 |
11月17日 |
第二轮评审确认成交产品及价格,对仍未确认成交价格的产品组织网上点对点价格谈判 |
11月18日 |
汇总价格谈判结果,对淘汰企业的计划量平均分配给已确认成交企业 |
11月19日 |
公布确认成交结果 |
八、价格谈判要求
1.价格谈判以商品包价格为基准下降,商品包的价格是具体产品的最高限价,价格谈判可具体到商品包中的每个产品,每个产品的价格可以不一致。
2.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结果,经价格谈判小组签字确认后汇总报告现场监管人员,现场监管人员对谈判程序及相关纪律的执行无异议并签字确认后,作为省集中采购最终成交结果,在市卫生局网站公布,并报省药品采购中心网上公布。全市各医疗机构按成交企业产品及价格签订采购合同、结算支付,不得再进行“二次议价”。
3.确认成交产品在采购周期内如出现短缺、断供等不能正常供应情况时,医疗机构可向市卫生局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与入围的其他企业进行价格谈判,确定替补的采购产品及其价格,经市卫生局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药品采购中心公布。
4.价格谈判现场文字及电子材料全部归档封存备查。
5.本方案公布后,与省卫计委新出台的政策要有冲突的,按省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523-86897129(传真)
监督电话:0523-86393177
????????????????????????????????????????????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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