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配送企业:
根据《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按照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三批眼科类)的进度安排,现组织符合条件的配送企业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递交投标资料活动。
一、报名条件??
1.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品种。
2.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配送保障能力。
3.参加本次集中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不良记录。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醒配送企业注意:(1)第一批、第二批已经报名成功的配送企业无需再次报名,使用已经领取的用户名(开头字母为HJ的用户名)和自行设置的密码即可进行第三批眼科类耗材中标产品的配送。(2)此次报名成功的配送企业仅可以配送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第三批眼科类)的中标产品,不可以配送第一批、第二批的中标产品。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配送企业自行注册的方式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8时30分至2014年11月23日16时30分。报名的配送企业需登录“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www.lnhccg.com.cn)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后,点击“注册”按钮,系统会提示注册成功并自动发放一个登录名,配送企业可自行设置登录密码,为保证数据安全,请配送企业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密码,避免泄露。操作方法详见 “下载中心”中的操作手册。投标生产企业自行配送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配送企业网上填报信息和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一)配送企业网上填报信息
登录“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首页左侧“招标平台”,用注册后系统发放的用户名和自行设置的密码进入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填报的信息确保真实、准确。企业填报信息工作完成后,需要将填报信息在网上提交给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软件平台有“提交”功能,一旦提交将不得修改)。网上填报信息的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
(二)配送企业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填报信息提交完成后,按照《实施方案》和《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第三批眼科类)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须知》(见附件)的要求编制、报送《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递交,不接收邮寄件。报送投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11月24日—2014年11月28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时30分—4时30分。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六楼605室。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联系方式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605室;
联系电话:024-23447761;
传真电话:024-23447762;
附件:《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第三批眼科类)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须知》
?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