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卫生局
(2014年10月22日)
一、总体目标
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建立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新机制,降低医用耗材价格,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实现医用耗材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促进全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深入开展,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二、遵循原则
根据原省卫生厅《2014年江苏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苏卫药政﹝2014﹞2号)和省卫计委《关于做好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4〕1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坚持政府主导、公开规范;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公平竞争、公正评估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连云港市十三家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
四、谈判组织形式
采纳全市十三家公立医疗机构的意见,综合全市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实行以市卫生局统一谈判组织形式。委托市卫生局内设机构连云港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为工作机构(简称药招办),负责价格谈判工作的具体执行,提供价格谈判服务,在省采购中心与医疗机构之间做好工作衔接,维护网上价格谈判采购平台;邀请市纠风、物价、医保、药监等部门全程参与价格谈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五、专家组成
根据省高值医用耗材第一批的采购目录六大类进行分组,分为电生理和起搏器组、血管介入组、非血管介入组、眼科组、神经组共五组。每组由5-7名评审专家负责评审,评审专家从医疗机构推荐的专家中抽取,涉及到省第一批采购目录的使用科室临床专家、设备分管领导、设备处室人员。
六、遴选方式
实行专家投票机制。五组专家组分别处于5间封闭的评审室,建立独立操作平台,评审专家负责本组的商品包遴选、入围投票、价格谈判,评审专家不得串组,不得干预同组和其他组专家的投票工作。药招办负责评审室的提供,技术后勤服务,每组配备一个网上操作人员和服务人员,电脑和网络搭建,投影仪的使用等。
七、入围规则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做好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4〕12号)要求,结合全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经专家讨论决定:
本次价格谈判的医用耗材分两个组别分别评定:?
(1)国产产品?(2)进口产品?
1、商品包入围规则
同目录省入围商品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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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谈判候选入围商品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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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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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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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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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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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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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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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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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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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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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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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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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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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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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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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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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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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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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临床使用前提下,充分体现价格谈判的淘汰机制,对不降价、降幅小的商品包实行不选或者少选;同一目录下,以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为基础,优先选择国产产品。
根据入围候选结果,投票选择规则如下:按得票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价格谈判的商品包,如低位得票相同则由评审专家组表决入围商品包。
2、价格谈判、点对点谈判由评审专家组共同投票表决接受与否决。
3、每种产品中标企业原则上不超过4家,其中至少有一家国产企业。
八、方案流程
1、?发布公告
在市卫生局网站上发布价格谈判方案及时间安排。
2、上报计划
医疗机构通过省采购中心网站上报采购计划,市卫生局药招办审核通过,上报省采购中心,同时在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告。
3、企业报价
企业根据全市汇总的医用耗材采购量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
4、遴选商品包
组织评审专家按我市商品包入围规则,以投票的方式遴选出入围商品包。
5、分配采购计划
医疗机构根据评审专家组遴选的入围商品包,进行采购计划分配。
6、第一轮价格谈判
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分配的采购计划进行报价,组织评审专家对企业报价进行投票表决,确定第一轮价格谈判成功产品。
7、重新分配采购计划
医疗机构对未谈判成功产品进行采购计划重新分配。
8、第二轮价格谈判
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分配的采购计划进行报价,组织评审专家对企业报价进行投票表决,确定第二轮价格谈判成功产品。
9、点对点价格谈判
对第二轮价格谈判未成功产品进行点对点谈判,组织评审专家对企业报价进行投票表决,确定点对点价格谈判成功产品。
10、公布最终入围品种
在市卫生局网站公布最终入围品种。上报省采购中心。
九、监督
由市纠风、物价、医保、药监、卫生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价格谈判现场进行全程监督,对每次谈判的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十、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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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谈判工作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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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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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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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10:30-25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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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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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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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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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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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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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9: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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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商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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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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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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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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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第一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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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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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第一轮谈判成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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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11: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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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对谈判未成功的产品重新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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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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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第二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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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17: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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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第二轮谈判成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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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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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对点价格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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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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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价格谈判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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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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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汇总结果上报省采购中心并公示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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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18-85820169(传真)
监督电话:0518-8582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