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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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苏州市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实施方案
??? 做好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工作,根据原省卫生厅《2014年江苏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苏卫药政﹝2014﹞2号)和省卫计委《关于做好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谈判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4〕12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规范高值医用耗材采购行为;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减轻群众负担;更好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建立高值医用耗材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集中采购新机制,实现医用耗材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促进全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深入开展,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性价比适宜的原则,坚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廉洁和科学诚信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全市县级及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四、组织形式
由市卫生局搭建价格谈判平台,组织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与企业进行价格谈判。
五、谈判组织
1.成立专家库。建立市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家库,专家库由相关专业副高以上临床专家及管理、耗材采购人员组成。
2.专家组抽取。参评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组中同一类别专家数每单位不超过2名。临床专家负责本专业相应类别产品遴选或价格谈判,管理、采购专家负责所有产品遴选或价格谈判。电生理和起搏器按一个类别抽取。
3.专家组组成。
(1)遴选专家组。
非血管介入类别,由13名专家组成,其中:消化内科、心胸外科、呼吸内科、泌尿外科和肾内科、妇科各2名,管理专家2名、采购专家1名。
其余类别,由7名专家组成,其中临床专家4名,管理专家2名、采购专家1名。
(2)价格谈判专家组。
非血管介入类别,由11名专家组成,其中:消化内科、心胸外科、呼吸内科、泌尿外科和肾内科、妇科各1名,管理专家3名、采购专家3名。
其余类别,由7名专家组成,其中临床专家1名,管理专家3名、采购专家3名。
六、遴选入围企业
(一)拟入围企业
1.拟入围数量。
按照同一目录同一组别省入围企业数,确定拟入围数:?
同一目录同一组别 省入围企业数 |
同一目录同一组别 拟入围企业数 |
1 |
0-1 |
2 |
1-2 |
3-4 |
2-3 |
5及5以上 |
≤4 |
2.拟入围规则。
(1)同一目录,分成进口和国产2个组别。
(2)省入围企业数为1的产品,由专家投票遴选,得票数超过半数的,确定为拟入围。
(3)省入围企业数大于1的产品,按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列,最低价自动入围,其余的由专家投票产生。得票超过半数的,按得票数由高到低选取最多企业数,确定为拟入围;得票相同的,均为拟入围(仅限最后一名)。得票数不到半数的,淘汰。
(二)入围企业
1.拟入围企业总数不超过4的,直接入围进入价格谈判。
2.拟入围企业总数大于4的,按照“每种产品入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4家,其中至少1家国产企业的要求”,由专家组遴选产生。规则如下:按得票由高到低排名,得票数前4名确定。拟入围企业包含国产和进口,且前4名均为进口的,入围取进口前3名和国产第1名。得票相同,价格低者排名靠前;得票、价格均相同,降幅大者排名靠前。
七、价格谈判程序?
(一)公布采购计划。
市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网上申报年度采购计划,在市卫生局网站和省采购中心平台公布全市采购数量。供入围企业报价时参考。
(二)企业报价。
省入围企业根据全市年度采购数量进行报价,报价金额为正整数且不高于省入围价,报价可多次修改、提交,以最后一次提交报价为准。报价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遴选入围企业(商品包)。
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组遴选,按照入围规则,产生入围企业(商品包)。入围的企业(商品包)在市卫生局网站和省采购中心平台公示并公布。?
(四)价格谈判。
1.产品报量。各医疗机构对照苏州市入围企业(商品包)具体产品,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结合本单位临床需要,确定具体产品的实际采购量,并进行网上申报。市卫生局统计汇总后,向企业公布具体产品的年度采购总量。
2.第一轮价格谈判。入围企业根据具体产品的采购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组价格谈判,对具体产品及价格进行投票确认,得票需超过半数。
3.第二轮价格谈判。第一轮得票不到半数的产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轮报价。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组第二轮价格谈判,对具体产品及价格进行投票确认,得票需超过半数。
4.点对点议价。第二轮报价结束后,市卫生局公布参加点对点价格谈判的产品,组织进行点对点网上议价。
(四)汇总上报结果。
市卫生局将价格谈判结果上报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八、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主要内容 |
10月20-26日 |
公示实施方案 |
10月22日 |
各医疗机构按目录网上录入年度采购量 |
10月24日 |
市卫生局按目录汇总年度采购量 |
10月27日 |
公布采购计划 |
10月28日9:00-15:00 |
企业网上报价 |
10月29-30日 |
遴选入围企业(商品包) |
10月31日-11月2日 |
公示入围企业(商品包) |
11月3日 |
公布入围企业(商品包) |
11月4日 |
各医疗机构上报具体企业具体产品的年度采购量 |
11月5日 |
市卫生局汇总具体产品采购量给企业 |
11月6日9:00-15:00 |
企业按量第一轮网上报价 |
11月7日 |
第一轮价格谈判,确定部分产品 |
11月8日 |
汇总未能确认的产品及其采购量给企业 |
11月10日9:00-15:00 |
企业第二轮网上报价 |
11月11日 |
第二轮价格谈判,确定部分产品 |
11月12日 |
公布参加点对点价格谈判的产品 |
11月13日9:00-15:00 |
点对点价格谈判,确定部分产品 |
11月14日 |
汇总价格谈判情况,上报省采购中心 |
九、其他事项
1.企业报价金额为正整数,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前第一轮报价。价格谈判可具体到商品包中的每个产品,每个产品的价格可以不一致。
2.评审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评审、澄清、入选及评审意见等有关情况,所有知情人均不得私自对外透露。评审过程中,由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3.参评专家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申请回避。评审期间,参评专家及工作人员接受统一管理,各种通讯工具全部交专人集中管理。
4.每轮遴选或评审结束后,所有参评专家及监督人员均应在评审结果上签名确认,评审数据归档备查。
5.医疗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生产企业或被授权的经营企业,按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签订购销合同,并通过省平台采购。
6.咨询电话:69291123,监督电话:652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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