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各界:
根据《关于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12〕86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新卫药政发〔201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制定了《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心脏起搏器类等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建议。
请各有关单位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2)于2014年9月1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之前将书面征求意见反馈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1)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jypcg@163.com,不接受传真件。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自治区卫生厅一楼)
联系人:张 杰 赵洪波
联系电话:856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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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