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我省骨科(第一批)集中采购周期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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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省级医疗单位、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经办机构、有关生产及配送企业:
??? 我省骨科类医用耗材(第一批)集中采购周期将于2016年3月15日到期,为确保医疗机构临床使用,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部门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号ZJHCCG-2014-1)和《关于同意延长我省骨科(第一批)集中采购周期的批复》(浙医耗材办发〔2016〕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延长采购周期至2017年3月15日。
??? 二、开展骨科类产品(第一批)价格梳理工作。对现有交易产品进行价格评估,评估后认为价格较高的产品,省药械采购中心将与企业进行议价。
??? 特此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