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将本次解密结果及最高限价进行挂网公示,公示期为五天(2008年12月17日-12月21日),请点击附件浏览。
各供应商如对本次公示结果有异议,须在12月21日前以书面材料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鲜章,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逾期不交的视同认可公示内容。
材料接收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17层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