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药招领导小组:
??? 今年以来,有部分基本药物和医用耗材中标生产企业以原材料涨价、企业改制等理由停止中标品种的供应,影响了医疗机构的临床需求。自治区药招办会同相关成员单位,通过约谈、公示、实地核实等办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按照规定供货。目前,仍然有45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和7家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不供货。
??? 根据政策规定,自治区药招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有关中标生产企业给予严肃处理。
??? 一、对不供货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处理
???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药物监督管理办法》第23条和《自治区药品统一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不履约情况处理办法(试行)》第6条的规定,对中标后不供货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 (一)对中标后从未供货的沈阳管城制药有限公司(3个品规),给予取消不供货药品的中标资格、扣除履约保证金、禁止2年内参加宁夏药品招标采购活动的处理;
??? (二)对中标前期供货正常,近期因原材料涨价等原因不供货的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等42家生产企业(67个品规),给予取消不供货药品的中标资格、扣除履约保证金、记入企业不履约行为记录并在下一次招标中扣除企业信誉分值的处理;
??? (三)对中标后正常供货,因生产调整主动提前申请废标的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生产企业(4个品规),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取消不供货药品的中标资格的处理。
??? 二、对不供货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的处理
??? 根据《自治区医疗机构统一招标采购中标医用耗材不履约情况处理办法(试行)》第7条的规定,对因原材料涨价等原因不供货的7家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给予相应中标品规废标、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记入不履约行为记录的处理(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