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为保证本次医用耗材统一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现要求部分投标人补充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具体投标人名称及递交要求详见附件。逾时未递交者,其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一、递交截止时间:
2008年4月10日下午6:00前递交。
二、递交方式:
1、补充提交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需递交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红章);
2、特殊情况可先按照上述时间要求递交传真件,原件不迟于2008年4月12日送达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三、补充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说明:
1、投标人递交的FDA、CE认证证书应有外文件和对应的中文译件。
2、投标人投报产品中存在外购件的情况,需补充递交外购件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包括:外协件的《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购销合同或购买发票复印件等。
3、投标人递交的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在有效期内者,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受理或延期使用证明。
4、补充递交《产品说明书》参照《招标文件》P70页要求。
四、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陈? 晨、田? 彬、张? 宁、惠江红???
电? 话:0951-5012936
地? 址: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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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 二○○八年四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