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2014年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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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执行2014年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相关医疗机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川药采联办〔2013〕32号),我省2014年首次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工作已全部结束。为确保全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结果顺利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挂网阳光采购执行范围
所有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有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中央在川医疗机构)须采购集中挂网高值医用耗材范围内的产品类别(详见附件)。
二、集中挂网阳光采购产品目录
查看集中挂网阳光采购产品目录请登录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http://jco.scbid.gov.cn:7075/)(医疗机构、配送企业使用原有账号及密码;生产企业使用耗材资信数据库系统账号及密码)。
三、执行时间
各医疗机构从2014年?7月17日起正式执行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目录,并实行网上集中采购。我省前期已挂网限价的11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包括心脏起搏器、神经外科、心脏介入、骨科关节、外周介入、神经介入、电生理、人工晶体、疝修补、吻合器、超声刀刀头)自集中挂网阳光采购正式执行之日起即取消挂网。暂未纳入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的低值医用耗材(注射器、真空采血管)继续按原限价方式挂网采购。
四、配送关系的确定
按照《关于调整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备案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川药采联办〔2011〕40号)已经在药械平台备案登记的企业直接获取配送资格。
医疗机构登陆交易系统下达采购订单并选择配送企业,经生产企业确认,配送关系即建立。
五、其他
原挂网限价11大类高值医用耗材暂保留网上填报功能15个工作日,至8月6日正式关闭,已采购尚未网上填报的医疗机构应在正式关闭前完成网上填报。
六、咨询方式
耗材科咨询电话:028-86139750;何老师?18081109751?;江老师?18081109728????
信息科咨询电话:028-86156029
阳光采购医疗机构咨询QQ群:342794656
阳光采购企业咨询QQ群:34779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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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
游客
四川进口产品代理企业境外生产企业名称申报规范:
四川进口产品代理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的扫描件申报规范:
四川进口产品代理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至申报规范:
四川进口产品代理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号/经营备案凭证号申报规范:
四川国内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生产备案凭证产品列表的扫描件申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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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内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有效期至申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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