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公示2006年第二季度备案药品、医用耗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7/25
历史中标
正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备案管理办法》,2006年第二季度备案有关产品已经由各管理小组讨论。现将讨论通过的可备案品种在采购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06年7月25日至2006年8月1日,请有关单位予以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登录采购中心网站“互动答疑”栏中提交。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