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公示2006年第一季度备案药品、医用耗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5/10
历史中标
正文:
各有关单位:
目前采购中心已接到多家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关于备案药品、医用耗材的申请。根据《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备案管理办法》,已经将本次备案有关产品交由各管理小组讨论。现将讨论通过的可备案品种在采购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请有关单位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06年5月16日前登录采购中心网站“互动答疑”栏中提交。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