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二批)评审组划分最终结果及申诉问题处理结果的通知
各投标人:
根据《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按照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二批)招标活动的总体安排,评审组划分结果公示及公示期申诉问题的处理工作已经完成,经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最终评审组划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合并产品说明
根据专家意见,部分同一企业投报同一目录的投标产品属于适应症相同、功能相近的产品,应予以合并(即附表备注项标记为“合并”的产品)。对于这些合并的产品,在技术标评审时分别计分,报价解密后,以报价最低的产品作为后续评标环节的代表品,如果报价也相同,取技术标得分较高的作为代表品,以代表品的价格和技术标得分参与竞价议价等环节。代表品中标则与其合并的产品一并中标,并一并执行代表品的拟中标价格;代表品未中标则与其合并的产品一并不中标。报价解密后,合并产品报价为0或报价无效的不参与合并。
二、申诉问题处理结果
对于部分企业在公示期间提出的申诉问题,已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除部分专家认定为无效的申诉外,其余申诉问题均已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相应处理,详见附表。?
附表: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二批)投标产品评审组划分最终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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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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