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新华安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供应中标产品情况的通报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生产企业:
? ? 前期,省药械采购中心收到关于山东新华安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在浙江市场销售非中标一次性输液器替代中标产品的举报材料。经调查该情况基本属实,原因为:物流公司发货失误,将该公司另一款包装相似的产品(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661290号”)发至配送企业宜春儒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配送企业验收疏忽,并将产品发送至医疗机构使用。
? ? 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依据《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就上述情况作如下处理:
? ? 一、对山东新华安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与宜春儒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 ? 二、山东新华安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与宜春儒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供应错误产品情况再次排查,排除省内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类似情况,加强配送管理,确保供应与中标产品信息一致。
? ? 三、因此次事件对医疗机构造成的损失,山东新华安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与宜春儒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做好赔偿工作。
? ? 四、医疗机构加强入库验收管理工作,立即停止使用注册证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661290号”非中标产品,并做好相应退货处理。
? ? 特此通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