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基药采〔2012〕10号关于对在川挂网的医用耗材进行增补的通知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经研究决定:对已在川挂网的全部13个类别医用耗材进行增补。
凡前期已经有产品在川挂网的企业,不再递交企业资质资料,但要求下载填报产品信息(附件一);凡以前未在川申报参加相关产品集中采购的企业,除填报附件一外还需递交资质文件(附件二)。请各相关企业按要求填写表格,企业资质资料按本通知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后与同产品申报表一并递交,原递交的增补产品资料在递交成册的增补产品资料时予以退还。现将申报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经办人的证件要求
(一)申报企业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鲜章、企业法人签字);
(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次增补产品类别
本次增补产品类别包括:
1、人工关节
2、心脏起搏器
3、电生理
4、神经介入
5、心脏介入
6、外周介入
7、吻合器
8、人工晶体
9、疝修补材料
10、超声刀刀头
11、神经外科材料
12、注射器
13、真空采血管
三、资料递交的相关说明
(一)前期已经申报且资质审核合格的企业,若有新取得注册证的产品或新上市,可直接按附件1填报其产品,不再递交企业资质资料。
(二)前期未参加我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企业,本次需递交:
1、附件1:《四川省增补医用耗材产品申报表》;
2、附件2:《首次申报企业需递交的资质文件》。
各企业填报的《四川省增补医用耗材产品申报表》需纸质与电子版,纸质表格须加盖申报企业鲜章。当纸质与电子版不符时,以纸质表格为准。企业资质文件和产品注册证等涉及外文的,需递交中文翻译件及由公证处出具的证明中、外文内容一致的公证书。
(三)本次重申,增补挂网产品申报时间为每季度末15天内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申报相关要求以本通知为准。
(四)本次增补产品的范围包括:1、首次在川申报增补的产品;2、前期已经申报但未进入挂网限价确认程序或由于各种原因未挂网的产品。
已经申报增补产品的企业,以本通知为准填报全部增补产品信息,原增补产品信息在本次递交资料时退还企业。
四、申报产品及递交资质证明文件的时间、地点
(一)递交资料的时间
2012年3月15日——3月3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 00-11:30; 下午2:30-5:30;
(二)递交资质证明文件的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上汪家拐街39号(四川省药械服务大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613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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