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辽宁省高值耗材(第一批)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3
历史中标
正文:
关于组织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批)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投标企业:
按照《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批)中标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标生产企业及已通过审核的配送企业登录“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www.lnhccg.com.cn),点击页面左侧的“采购平台”,用前期报名注册后系统发放的用户名和自行设置的密码登录,在平台内建立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生产企业操作手册》、《配送企业操作手册》)。
二、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全省确定14个(沈阳、大连、盘锦、铁岭、葫芦岛、本溪、抚顺、丹东、锦州、鞍山、营口、阜新、辽阳、朝阳)基本配送单元,省直医疗机构纳入所在地区“配送单元”的配送范围。需委托配送企业配送的生产企业,必须在已通过审核的配送企业中选择委托配送企业,对每一中标产品目录,除沈阳可委托1-8个、大连可委托1-6个外,其余市每市可委托1-3个配送企业。各中标产品在全省14个配送单元需至少选择一个配送企业,否则无法完成配送关系建立。
三、直接配送耗材产品到医疗机构的生产企业,以生产企业的用户名(开头字母为HS或HD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后,除对每一个中标产品目录正常选择配送企业以外,对可直接配送的产品目录,应将本企业添加到该目录的配送企业中,再以配送的用户名(开头字母为HJ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对本企业直接配送的选择进行确认。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不占用各市可委托配送企业名额。
四、网上建立配送关系时间:2014年4月3日-4月14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中标生产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选定配送企业,被选定的配送企业(含直接配送耗材产品到医疗机构的生产企业)必须及时响应达成配送关系。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没有正常建立配送关系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24-23447757;024-23447761;
附件:1、《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生产企业操作手册》
???2、《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配送企业操作手册》
?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
? | ||
附件:??
|
游客
辽宁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是一个网址操作吗
辽宁是否还能从平台上截到这些不活跃的产品挂网截图呢?
辽宁带量采购项目在哪里点配送
集采产品葫芦岛点配送需要上传什么附件?
辽宁葫芦岛医保局电话
辽宁未在规定时间价格联动的是还是全部暂停
辽宁未在规定时间价格联动的处理是啥呢
辽宁招采平台登陆的时候一直提示:招采子系统不存在该账号,请去公共服务认证,这个怎么办
带量采购沈阳地区配送己经满了五家了,还能再申请增加吗
辽宁挂网目前中不显示活跃区产品了吗
辽宁 法人变更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也有更新,在系统内如何更新呢
辽宁沈阳市带量采购解除配送
辽宁执行京津冀3+n耗材的公告是哪个
辽宁申报流程
辽宁申报需要新增注册证吗
沈阳带量中选产品点配送规则
辽宁省本溪市医保局带量采购配送关系问题咨询电话
辽宁省沈阳市医保局带量采购配送关系问题咨询电话?
辽宁省沈阳市医保局价格采处理电话?
辽宁本溪带量采购过了带量配送的时间后需要发邮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