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部分医用耗材相关信息的通知
??? 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皖医改﹝2014﹞1号),相关企业递交申请(点击下载“医用耗材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否则不予受理),经核实后,现对部分医用耗材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进行变更(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申投诉材料至我中心。如无异议,三个工作日后予以变更。
信息变更后,企业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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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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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医用耗材产品信息变更
附件二:医用耗材企业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