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部分高值医用耗材产品动态调整后限价的通知
各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
????? 按照《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皖医改﹝2014﹞1号)文件规定,依据实际采购价和公示期内相关企业对产品限价的确认情况,对部分高值医用耗材产品限价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限价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登陆交易平台查看相关产品调整后的限价。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如需采购调整限价后的医用耗材产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调整后的限价。
三、对未确认和不同意限价的产品,自公布之日起纳入备案交易目录。各公立医疗机构如需采购可在备案目录中按规定采购。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