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补充说明
各有关企业:
??? 根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相关决定,我中心对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部分内容做如下补充说明:
??? 1.为实施价格梳理、左右联动的工作,建立价格梳理机制。价格梳理原则为已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交易的产品,当外省市有更低的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中标价格公布时,生产企业需主动向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报备。如生产企业未主动报备而被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查实确有低价存在且无法澄清的,取消该产品交易资格。各生产企业应及时上报本企业产品最低价格,同时也可提供其他企业的产品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最低价格,协助我中心做好价格梳理工作。具体价格梳理办法将在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网站公布。
??? 2.低值医用耗材产品种类多、数量大、使用范围广,临床覆盖率高的产品价格更加复杂,其采购(销售)价格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对于低值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如有产品提供的历史最低销售价格高于我中心采集到的历史销售价格且无法澄清的,仅取消该产品的集中采购投标资格。高、低值医用耗材的界定由省药械采购中心组织论证后报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