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2年内蒙古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网上信息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根据《关于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有关配送企业报名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3]6号)的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依据各职能部门现场审核资料,对参与我区2012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配送工作的企业网上信息进行了审核。现将网上信息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送企业网上信息审核结果查询
各相关企业可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网上集中采购平台,通过“结果公示”栏目查看。
二、公示时间
2013年5月21日至5月23日17:30。
三、其他事宜
若对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网上信息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13年5月23日17:30前,将纸质申诉材料(见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被授权人签字后,由被授权人当面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传真或邮寄方式不予受理。逾期和不按规定递交申诉材料的不予受理。
为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的,将不再受理。
附件1: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网上信息审核结果
附件2: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申诉表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