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甘肃矿区医疗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级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医保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实施意见》(甘医保发〔2021〕101号)精神,现将执行乳房旋切针等8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执行时间
(一)机构范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已填报意向采购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采购范围
1.浙江牵头组织的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采中选产品。
2.三明采购联盟牵头开展的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一次性活体取样钳/活检钳、一次性使用热活检钳集采中选产品。
3.河北牵头组织的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血流导向密网支架、颅内球囊扩张导管、外周血管球囊扩张导管集采中选产品。
(三)执行时间
2025年7月15日起我省执行上述8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
二、采购平台和采购周期
(一)采购平台。各单位通过甘肃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bdzpz.ylbz.gansu.gov.cn/hsa-local-prod/web/hallEnter/#/Index)进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
(二)采购周期
乳房旋切针采购周期3年,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一次性活体取样钳/活检钳、一次性使用热活检钳、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血流导向密网支架、颅内球囊扩张导管、外周血管球囊扩张导管采购周期2年。
三、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
(一)中选产品关联和协议签订
1.中选产品关联。各中选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产品项目关联”,将已挂网产品与中选目录进行关联,未挂网的中选产品须申请挂网,挂网后方可关联中选目录。中选产品关联应于2025年7月11日前完成。
2.配送关系维护。严格落实中选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的要求。各企业应于2025年7月3日前完成中选产品配送关系确认,确保采购周期内可完成配送工作。
3.协议签订。医疗机构应于2025年7月9日前完成协议签订,生产企业应督促配送企业于2025年7月14日前共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
(二)协议采购量落实和货款结算
确保协议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以外的部分,优先采购中选产品;应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医保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密切监测辖区内医疗机构履约情况,按期通报协议采购量执行进度。
(三)落实网上采购和历史补单
请各医疗机构切实增强网上采购意识,高度重视网采工作,严格落实网上采购政策。历史采购产品应及时在招采子系统中进行补单,补单时间不得超过产品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四)严格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
中选企业是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质量和供应入围标准,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产品质量的行为。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要按医疗机构需求及时配送中选产品,保障临床使用。对于不响应采购需求、供货规格不全等失信行为,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相关要求,对相关生产、配送企业进行失信行为处置。
四、联系方式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31-2909280、2909193
省医疗保障局:0931-8127072
技术支持电话:15214081132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