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企业委托授权书等事项的有关说明
各相关企业:
根据《2016年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中《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和申报材料》(附件4)中对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对委托授权书再次进行说明:
一、相关要求
《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和申报材料》中:三、资料维护(一)申报材料4.“高值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出具的委托授权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相应产品的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登记表”;5.“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申请书”。
二、相关要求的详解
(一)高值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出具的委托授权书是指2016年12月30日公布的挂网结果中的生产(经营)企业给在甘肃境内承担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骨科植入类和血管介入类)配送任务的配送企业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标明配送区域),模板见附件。
原授权书已包含授权生产(经营)企业、被授权配送企业名称、配送区域、授权有效时间等信息的(包括仅为企业针对企业的销售授权书),则不必另行开具。
(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相应产品的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登记表:为企业考虑,简化上传程序,要求由生产(经营)企业给配送企业提供委托配送产品的一览表,同时加盖生产企业鲜章,由配送企业上传。
(三)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申请书:只需具备配送能力的生产企业提供。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仅限配送本公司产品且配送过程中不得落地。
(四)根据《关于开展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甘卫药政函〔2016〕775号),“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已上线运行,请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及时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三、配送企业提交及挂网时间的说明
根据企业申请,充分考虑配送企业资料维护进度不一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配送企业申报提交时间不再限制,但能在2017年1月12日前提交或在资料审核时限内已提交且符合我省配送要求审核合格的,将予以第一批挂网,供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选择网上交易。在上述时间未提交或资质材料欠缺审核不通过的,将后续审核合格后分批挂网。请企业自行斟酌选择提交时间。
附件: 委托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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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采购处
?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