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公告
〔2015〕?第1号
????? 为规范我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购销行为,合理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内卫计药政发〔2014〕160号)和《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4〕16号)等文件精神,内蒙古自治区药采办草拟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5年4月2日至4月10日。各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和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和建议书面材料直接递交到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或通过特快专递信函(截至时间以邮戳为准)、传真反馈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身份反馈意见和建议的,请签名并附个人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西街19号,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毕老师?????联系电话:0471-4919735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1-4930595
传真号码:0471-49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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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