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配送商:
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采购工作,加强配送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因增加经营范围并且在5月31日前已获批准的配送商,调整配送关系的材料递交时间可延期至6月15日。
二、此次调整后供应商、配送商不再允许在采购周期内对配送关系做任何调整。在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需要增加采购入围品种的,在不违反采购文件中对配送方面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采购需要对未确定配送关系的成交品种办理新增配送手续(见附表)。
附表: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入围品种新增配送商明细表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 二○○九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