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配送企业:
根据《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将入围品种选择配送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参与本次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配送必须是通过资质审核的配送企业(附件一)。采购周期内,没有通过资质审核的配送商不能对入围产品进行配送。
二、供应商已通过配送资质审核,自行配送其入围品种的,不需要递交入围品种配送明细表(附件二);对供应商没有自行配送,且不委托配送企业配送的产品,视为放弃。
三、供应商选择其他配送企业配送的,各供应商、配送商按附件二的格式填写《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入围品种配送明细表》,并将填报的入围品种配送明细表(附电子版)于2009年2月25日前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增加、更改配送商。
四、每家供应商的同类产品在一个城市内选择不超过3家分配送商。每个产品对于一家医疗机构,只能有一个配送商。
五、递交材料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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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 二○○九年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