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产品网上报价的通知
各供应商:
兹定于2008年11月13日、14日进行2008年度卫生部全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增补产品网上报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争性报价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下载
本手册可在集中采购栏目中下载,请仔细阅读。
二、?报价网址
三、报价时间
第一次报价时间:11月13日9:00-11:00
第二次报价时间:11月13日14:00-16:00
第三次报价时间:11月14日8:30-10:30
四、报价培训
请未参加过报价培训的供应商代理人(被授权人)于11月11日14时至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七层多功能厅参加增补产品报价培训。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中所使用密钥与产品填报时相同。
2.所有供应商必须参加第一次报价。未参加第一次报价(超过报价时限)或报价为0的产品,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集中采购。
3.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若未报价,前一次所报产品价格将被默认为本次报价。
4.第三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第三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二次报价。
六、第三次报价纸质文件递交要求
第三次报价纸质文件和网上报价同时存档保留。
第三次报价纸质文件电子版和文件制作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供应商代理人(被授权人)的电子邮箱。请各供应商代理人(被授权人)务必于
11月
10日前将电子邮箱地址发送至
jzcg@ihecc.org(包括姓名、产品类别、电子邮箱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1.递交时间:11月14日11:00-14:00。
2.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702。
3.请供应商代理人(被授权人)按要求制作第三次报价纸质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若被授权人不能亲自交回,可委托他人代理,但须出具被授权人的委托申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证明。
七、公示竞争性报价结果
定于11月14日15:00在五栋大楼B3座七层多功能厅召开由集中采购工作委员会主持的报价结果公示大会,特邀请各供应商代表参加。
11月17日在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集中采购网上公示供应商网上报价结果,公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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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