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无限价产品填报在其它省市中标价的通知
各投标人:
按照《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规定,对根据限价依据无法得出限价的产品,将组织专家议定限价。为保证限价的准确性,按照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现组织各相关投标人在网上填报无限价产品(在公示中限价为0的产品)在其它省、市的中标价。
各相关投标人可登录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进入“招标平台”,点击左侧【中标价填报】菜单填报对应产品的中标价,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填报的原则是:在2011年之后,由其它省、市(设区的市)政府部门组织的集中采购的中标价为有效中标价,并且需要提供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在网上填报完成后,需递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递交纸质材料应采取以下方式:
1.由企业授权代表递交材料的,请企业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采购中心进行递交;
2.无法由企业授权代表递交材料的,企业需重新委托递交材料授权代表,由新授权代表携带授权书原件(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和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中心进行递交。
网上填报的时间为: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6月9日,递交纸质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6月11日。
接收纸质材料的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楼A座5楼515房间。
联系电话:024-23447747,23447757
特此通知。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