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企业及产品信息审核结果的通知
内药采中心字〔2015〕98号
各盟市药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企业: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内卫计药政发[2014]160号)和《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内药采办字[2014]16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区开展了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生产企业及产品的报名和审核工作,目前已完成了我区2015年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企业及产品信息审核、结果公示以及申诉处理等工作,现将审核结果予以正式公布。
?? 各相关企业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网上集中采购平台“耗材采购系统”—“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申报系统”—“结果公布”栏查看相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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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