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确认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企业及产品信息审核结果的通知
内药采中心字[2015]95号
?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 根据《关于公示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企业及产品信息审核结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15]92号)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已于12月16日至12月23日对自治区第二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企业及产品信息审核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部分企业就审核不通过情况进行了澄清及材料的补充递交。经自治区药监、工商等部门对补充材料的审查和网上信息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再次予以公示,请相关企业就补充材料审核事宜再次予以确认。
确认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17:00。
联系电话:0471-4919735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西街19号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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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