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商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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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用耗材经营企业:
根据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2010年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现将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归属药品管理的检验试剂的配送商应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证书》;
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入围医用耗材品种供应保障能力;
4、参加本次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活动的前一年内(即2010年4月26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范围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医用耗材经营企业均可报名,本次报名的医用耗材经营企业通过审核后,即可配送我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本批次以及后续批次采购目录入围品种。
三、配送商报名相关事项
1、凡参加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活动医用耗材经营企业均须严格按照《2010年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商申报材料要求及模板》(详见附件)提供申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
2、所有申报材料均须由医用耗材经营企业的被授权人凭身份证原件递交,在递交申报材料时,须同时出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归属药品管理的检验试剂的配送商应出示《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以上证照原件正副本均可,由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后交企业带回,如未能出示原件,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3、企业的申报材料应齐全、合法、真实、有效。
4、企业的申报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
5、医药采购服务机构在规定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任何申报材料。
四、递交申报材料和领取用户名密码时间及地点
递交纸质资料及领取用户名密码时间:2010年6月4日~2010年6月13日。
具体区域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
经营企业注册地(即经营企业所在地) |
6月4日 |
广东(广州市) |
6月5日 |
广东(广州市) |
6月6日 |
广东(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清远市、) |
6月7日 |
广东(江门市、茂名市、阳江市、云浮市、湛江市、肇庆市) |
6月8日 |
广东(汕头市、潮州市、汕尾市、揭阳市) |
6月9日 |
广东(中山市、珠海市、深圳市) |
6月10日 |
广东(惠州市、东莞市、佛山市) |
6月11日 |
四川、重庆、甘肃、内蒙、青海、陕西、云南、贵州、江西、海南、福建、广西 |
6月12日 |
河南、湖北、江苏、安徽、山东、山西、上海、浙江、新疆、湖南 |
6月13日 |
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北京、天津、西藏 |
注:递交时间:8:30~17:00 |
报名地点: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十三号楼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厅。
四、交易系统操作培训
在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www.gdmpc.cn)公布操作手册,同时接受电话咨询,不安排现场培训。(操作手册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
业务:020-87300315,87300270
系统:020-87300190,873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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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