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部分产品需进一步澄清报价单位的通知
各投标企业:
现有部分产品需进一步澄清包装单位与报价单位的换算关系(详见附件),请涉及的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一步提供澄清说明及有关资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澄清时间:
2013年4月12日—19日
二、澄清要求:
涉及需进一步澄清产品包装单位与报价单位不一致的投标企业要根据附件中对应的问题记录进行澄清。
三、澄清材料递交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须由投标企业被授权人采用“双轨核对制”的方式递交澄清材料。
(一)投标企业用企业账号密码登录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的“咨询答疑系统”(网址:http://www.gxyxzb.gov.cn:8009/),按本通知附件中对应的问题记录并结合“咨询答疑系统”的格式要求逐项填写澄清内容,在系统中提交后并打印成纸质版澄清函,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企业被授权人递交(具体操作方法参考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最新下载”处中的咨询答疑系统操作手册)。
(二)所递交的澄清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三)须在有效澄清时间内将澄清材料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二楼前台,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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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116.252.221.174/guawang_sys/index_gw.asp?guawangid=FCK1809112013041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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