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12年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阶段资料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对本次审核意见进行公示。
根据审核意见,对审核未通过的信息,需要进行澄清的相关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请向平台提交书面澄清材料。
一、 递交澄清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2月22日。
接收材料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澄清材料递交地点:昆明市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614室。
三、澄清材料内容:
(一)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二)澄清内容需书面附文字说明,加盖企业公章。提供相关许可证、注册批件、证书等纸质材料,也需加盖红章。
二〇一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