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统一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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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统一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的通知》(辽医保办﹝2022﹞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及各分中心立即组织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相关人员维护工作,确保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国家医保局门户网站“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窗口,完成信息编码维护工作。